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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學三四年級時,
班導焦老師偶爾會把我叫到校長室,
給我一盒雄獅粉蠟筆、一張紙、一個題目,
叫我畫圖,然後消失一陣子之後再來收圖!

當然,校長不在,
我一個人待在空蕩蕩的全校最具權威的空間裡,
小小心靈多少有點虛榮!

畫交去後,不知過了多久,
老師會拿獎狀給我,
有時佳作、有時入選,算不上什麼大獎,
回家交給爸媽,他們還是很高興,逢人便說我會畫圖,
我就是這麼被催眠地以為自己真的會畫圖,
後來讀了美術系。

小學五年級後,開始畫水彩,
便和蠟筆這種幼稚的畫具訣別了,
於今竟然已將近五十年…

出外寫生對初入門的同學來說,
水彩有難度,色鉛緩不濟急,
大家出去都是走馬看花,能下筆的同學不多,
於是鼓勵大家用蠟筆畫。
為了破除一般以為蠟筆的幼稚,
我試畫了幾張做示範,
竟然勾起濃濃地回憶且還上了癮。

我最終沒能成為畫家,也不必再比賽了,
但畫這一幅幅不到書本大小的蠟筆畫,
就像一個退休的阿公,
閒時蹲坐小凳,弄點工具,
修理某個傢俬的小小缺陷,
這可有可無的作為,真叫閒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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