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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兵回來的那一年,嗯……三十幾年前了,
那時窩在一個小小的雜誌社工作,
薪水低,感情空虛,工作繁重又無尊嚴,前景一片茫然,
下了班不敢回到蝸居,
常常一個人跑去士林立峰看二輪電影,
有時看著看著還睡著了,
有一次,記得是看『蜘蛛女之吻』吧!
就是在最後槍聲中驚醒過來,
倉皇中只能擦擦嘴角,狼狽地離開戲院。


有一個週末,下班前,某友來電,問我要不要去武界,
當下我連武界是啥都沒問,就答應了,
他說下班後到火車站,他在那等我,
還好,公司離車站近,走路就到了…….


接下來的細節,如今都忘了,
只記得,同行人等,除了朋友,其他我都不認識,
我們一路趕車到埔里,然後睡一晚,第二天開始走去武界,
沒錯,「走」去武界。


當時既然不知武界是啥,更不知有多遠了,
只知道我們在山裡循著小徑上上下下,足足走了一整天,
可憐我腳上竟還蹬著那雙上班時穿的皮鞋…….


我那朋友是個愛唱歌的人,
路程的後半段,原本嘹亮的歌聲,完全轉變成放肆的抱怨與嬉謔,
呵!原來他也不知武界在哪哩?
不過抱怨、咒罵與嬉謔,確實有療癒效果,
讓我們無論多累,最終還能走到目的地。


其實,如果不是那麼勞累,路上的風景還真美麗,
行程穿越了十幾座吊橋,
且大都是一次限走幾人的那種搖搖欲墜的小橋,
其中一座因為走上去特別會發出玲瓏聲響,
不知哪個還懂苦中作樂的人,把它取名為音樂橋。

晚飯後我和友人坐在屋頂上,天南地北的聊,
深山夜晚極具魅力,滿天星斗因為特別明亮,美麗迫人,
彷彿整個天都塌了下來,籠罩我們,
部落裡的孩子們吃完飯從教堂裡把卡拉OK搬了出來唱歌,
或許我那朋友真的累了,沒有加入他們,
我們卻因此辯論起卡拉OK是不是應該進到部落裡面這個議題,
由於年代久遠,我甚至忘了自己當時是站在正反的哪方?

※ ※ ※


回程是坐車,一台貨車就是此地與外界唯一的交通工具,

人和畜生還有物資,全都眾生平等地擠在車上車頂每一個可以落腳處,

一路顛簸地馳騁在窄窄地碎石泥土林道,

好像每一個蠻荒地區的司機,道路愈是艱險,他們就愈是興奮,

一路回來的刺激,是另一種完全不同的瘋狂經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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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suwei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